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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眉山:稻田边响起法槌声 巡回法庭现场化解耕地纠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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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眉山:稻田边响起法槌声 巡回法庭现场化解耕地纠纷

四川眉山:稻田边响起法槌声 巡回法庭现场化解耕地纠纷

中新网眉山6月7日电 (记者 刘忠俊)6月6日,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(dōngpōqū)太和镇永丰村(cūn)高标准(gāobiāozhǔn)农田旁,东坡区法院富牛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耕地(gēngdì)经营权流转纠纷案。70余亩粮田的撂荒问题、14.8万元租金争议,吸引周边村民、种粮大户等百余人旁听。 稻田边的巡回(xúnhuí)法庭吸引了不少村民、种粮户现场旁听(pángtīng)。记者 刘忠俊 摄 据了解,案件因冯某某(mǒumǒu)与东风村(dōngfēngcūn)股份经济合作(hézuò)联合社(以下简称“联合社”)签订合同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70余亩耕地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(jìnxíng)种植,并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及违约金,并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承办法官郑洋洋庭审前(qián)实地勘查,核实(héshí)土地撂荒及补种等情况。 庭审聚焦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否合理,补种费用该由谁承担?“流转合同明确约定不得(bùdé)闲置耕地(gēngdì)。”原告方出示证据显示撂荒区域杂草丛生。被告辩称其他原因暂缓种植,但未能提供农事记录佐证。经过审理(shěnlǐ),法庭(fǎtíng)当庭判决冯某某支付全部租金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,合计19.5万元。“农民(nóngmín)在流转耕地经营权时,既受合同条款约束,也受相应执法监督。一旦出现土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(fēiliánghuà)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”宣判后,郑洋洋向村民解释耕地保护规定。种粮大户表示,以前(yǐqián)觉得签完(qiānwán)合同就没事,现在知道撂荒也是要担责(dānzé)的。 庭审现场村民、种粮户旁听案件审理。记者 刘忠俊 摄(shè) 这场审判是眉山法院(fǎyuàn)“司法(sīfǎ)(sīfǎ)护粮”行动的缩影。2022年以来(lái),眉山法院建成全省首批“天府粮仓(liángcāng)”司法保护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法庭等五项机制,设置12个(gè)“稻田里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,建立“立审执”绿色通道。数据显示(xiǎnshì),三年来眉山全市法院审结涉农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资金1.29亿元,80%纠纷通过调解前置程序化解。“让农民看得见司法过程,才能信得过裁判结果。”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指出,此类巡回审判既降低诉讼成本(chéngběn),又以直观方式(fāngshì)普及法律,也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(le)可复制的“乡土经验”。目前,眉山已在8个粮食产业园设立(shèlì)司法服务站,组建由农技专家、法律工作者构成的调解团队。 法槌清脆落下,冯某某表示认可欠款事实。同时,联合社已将(jiāng)案涉耕地重新流转给种粮户。微风吹过刚插秧的稻田(dàotián),新一季稻苗在曾经的撂荒地上(shàng)泛起绿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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